按芬兰 MaRa 集体协议编制的三周排班表。须在周期开始前至少一周公布。
MaRa TES §9:排班表须每次编制三周,并在周期开始前至少一周张贴公布。
班次间隔休息:至少 11 小时。周休:至少连续 35 小时。
常规工时:每日最多 10 小时,每三周 120 小时(或按 TES 平衡周期执行)。